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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開口說話—語言溝通技能的學習

(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17日電)台中市去年8月全國首推「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」。105學年度起,擴大補助範圍,設籍台中市,但鄰近彰、投、苗三縣市就讀私立幼兒園2歲以上、未滿5歲幼兒,也能申請。 台中市政府為推動「托育一條龍」政策,這項「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」將現行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的補助對象向下延伸,符合年齡2歲以上、未滿5歲幼兒,及其一方父母皆設籍中市者,就讀公立幼兒園可享有免學費福利;私立幼兒園的部分,若符合相關條文規定,可獲得最高每年新台幣3萬元學費補助。 另外,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低於70萬元者,可視家戶所得級距申請雜費及代辦費補助。所得在30萬以下者可申請1萬5000元;30萬到50萬者可申請1萬元;50萬到70萬者則可申請5000元,最高每年補助3萬元。弱勢家庭幼兒若就讀私立幼兒園,加上免學費教育計畫的補助,最高每年可以申請到6萬元津貼。 根據教育局統計,10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「臺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」學費補助人數共4萬2932人,經濟弱勢加額補助人數1萬8557人;執行至今,幼兒園入園人數與103學年度3萬4345人相較,增加1萬2817人,提高幼兒入園率的成效顯著。 參酌推動以來各方建議、政策立意、目標及政策規劃與執行面上的合理性,教育局針對方案內容進行部分調整,自105學年度起,比照台中市平價托育補助資格,幼兒申請時設籍台中市即可,無須設籍滿半年。 另外,考量在鄰近彰化、南投、苗栗三縣市工作的父母,中市府擴大補助範圍,凡設籍台中市、於鄰近三縣市就讀私幼的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,檢附幼兒及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實際居住台中市的切結文件,也能申請托育一條龍津貼。有補助相關問題可洽1999或教育局04-22289111分機54401至54407。10508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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